
据意大利安莎社10月4日报道,意大利奥委会收到的法律意见认为,注册资格是当选意大利足协主席的必要条件,而马拉戈并不具备这一资格。
这一结论出自律师弗朗哥·加埃塔诺·斯科卡、路易吉·梅杜尼奥、马西莫·科恰和阿尔贝托·安杰莱蒂撰写的四份法律意见,安莎社已查阅相关文件。不过,送达奥委会的文件并未将“专员接管”表述为直接且不可避免的后果。梅杜尼奥在文中指出,这是奥委会主管机构“必须作出的评估”,但在权衡违规严重程度时存在裁量空间。根据奥委会章程第7条,理事会若要据此作出决议,需认定存在“体育制度中的严重违规”,即违反该制度基本规范、原则或义务,并足以严重损害机构自治、规范或制度宗旨正当追求的行为,因此问题的焦点在于违规的严重程度。
在梅杜尼奥看来,这将是一项“纯技术法律性质(绝非政治性)”的选择,目的在于评估事件中是否存在“不作为、疏忽或无能”,或“足以达到严重违反章程及其上位基本原则门槛的行为”。斯科卡同样认为“应由奥委会主管机构评估后果”,尽管在实质问题上没有争议——“未注册者的当选无效”。四份意见一致支持体育总检察院的立场:足协章程第29条第1款中“在提交候选资格之日符合注册规定”的表述,以注册资格有效为前提,这是一项基本要求。而足协检察院此前曾将“符合注册规定”解读为区别于“已注册”。
因此,注册属于“候选资格及随之而来的可当选性的主体要件”。安杰莱蒂还提到,未在章程规定期限内对候选资格提出异议;梅杜尼奥则更为尖锐地提及律师雷纳托·米耶莱近月提出的申诉,称这些申诉“虽不可受理,却准确指出了根本性瑕疵”,而足协检察院“未采取任何异议举措”,“足协对当事人一再提出的查阅请求置之不理,也未在联邦外诉讼中应诉”。这是选举的“先天瑕疵”,但“奥委会为恢复被侵犯的合法性所能采取的唯一举措属于措施性活动”。文件中以假设性口吻提及“专员接管”,称“将由全国理事会提出可能的专员接管提案,由全国委员会决定是否据此决议”。总之,违规事实已查实,但作出决定时必须评估其实际分量。
与此同时,米耶莱已向奥委会发出履行催告,敦促理事会和全国委员会推进意大利足协的专员接管,称这是法律要求的必要行为,因为足协领导机构已无可争辩地出现严重违反体育制度的行为。